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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類申論題 107年 [公職法醫師] 法醫學

第 三 題

試述法醫師如何鑑定摔倒與高處墜落的死亡案件?(20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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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此題,應先比較「摔倒(低高度)」與「高處墜落」在位能轉換與受力機轉上的差異(如對衝傷 vs. 減速傷害)。答題時必須依循法醫鑑定標準流程,從物理機轉切入,並嚴格區分「肉眼觀察(骨折型態、臟器破裂)」與「顯微/實驗室檢驗(脂肪栓塞、毒物分析)」,最後結合現場重建進行死亡方式(自殺/意外/他殺/病死)的綜合研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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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 摔倒(Fall from standing height)與高處墜落(Fall from height)的法醫學鑑定核心,在於分析人體因重力加速度撞擊地面時,位能轉換為動能所造成的生物力學損傷。法醫師必須藉由解剖病理發現與毒理檢驗,釐清創傷機轉,並區別死亡方式(意外、自殺、他殺)或是否為疾病突發導致的次發性墜落。 【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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