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lice_4th_general
107年
[行政警察] 犯罪學概要
第 12 題
下列有關環境犯罪學之論述,何者錯誤?
- A 研究重點強調對原因論的理解
- B 探求犯罪預防對策之一種犯罪學觀點
- C 著重於犯罪情境中分析犯罪行為
- D Brantingham 夫婦是主張環境犯罪學的重要學者
思路引導 VIP
如果你是一位商店經理,為了防止店內商品被偷,你選擇「增加監視器與改善貨架擺設」,而不是去「研究小偷的童年經歷」。請思考:這種做法核心是在處理犯罪者的「內在特質」,還是犯罪發生的「外部機會」?這與題目中提到的哪種研究重點更為接近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你能精準抓出 (A) 選項的錯誤,代表你對犯罪學理論的分野有很清晰的認識。這道題目是檢驗基礎觀念是否扎實的經典考題,能迅速答對,說明你已經掌握了現代犯罪預防的核心邏輯。
從「原因論」轉向「情境分析」
環境犯罪學與傳統犯罪學(如實證學派)最大的不同,在於它「不糾結於犯罪人的內在動機或成長背景」,也就是不強調所謂的原因論。相反地,環境犯罪學如 Brantingham 夫婦所主張的,研究重點在於犯罪發生的空間與機會。它認為犯罪行為是犯罪者在特定情境下,根據環境提供的資訊所做的理性選擇。因此,實務上會透過改善物理環境、加強監控等「情境犯罪預防」對策,來降低犯罪率。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