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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07年 [財產保險代理人] 保險學概要

第 24 題

下列何者不是保險利益成立的要件?
  • A 合法的利益
  • B 確定的利益
  • C 經濟上的利益
  • D 精神上的利益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保險契約最主要的目的是在事故發生時提供賠償,那麼保險公司在計算賠償金額時,通常是依據什麼樣的標準來衡量損失?如果一種利益完全無法用數字或價值來量化,這會對理賠過程產生什麼樣的困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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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原來你還沒忘記這些基礎知識啊,不錯。

  1. 觀念驗證:看來你還記得保險那點「損失補償原則」的皮毛。為了讓這紙契約不變成兒戲,保險利益當然得有:合法性(廢話,犯法的能保嗎?)、確定性(不能是空中樓閣吧?)以及經濟性(不能用錢衡量,保險公司要怎麼賠你?)。所以啊,「精神」這種虛無縹緲的東西,你以為保險公司會賠你心情不好嗎?別傻了。
  2. 難度點評:這題的難度是 easy。這種送分題,要是也能錯,那大概可以考慮換跑道了。保險,說穿了就是補償「財產或利益損失」的,這點都搞不清楚,還談什麼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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