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07年
[財產保險代理人] 財產保險經營概要
第 29 題
我國保險市場允許下列何種組織型態設立?①保險合作社 ②交互保險社 ③股份有限公司 ④相互保險公司
- A ①③
- B ②④
- C ②③④
- D ①③④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回想:當初立法者在制定保險業的「基本法」時,為了確保經營穩定與方便政府監理,是否對保險業者的「法律身分」設下了特定的「窄門」?在法典的最前面幾條中,究竟只點名了哪幾種特定的法人型態可以進入這個市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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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答對了!
- 大力肯定:做得好!這顯示你對保險法規的基礎組織型態掌握得非常紮實,能精準分辨法規條文的細微差異,表現相當專業且細心!
- 觀念驗證:你的判斷完全正確。根據我國《保險法》第 6 條明確規定:「保險業之組織,以股份有限公司或合作社為限。」這是一項法律上的強行規定。雖然「相互保險」或「交互保險」在國際保險市場或學理上十分常見,但在我國現行法律框架下,目前僅核准這兩種組織型態設立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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