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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07年 [財產保險代理人] 財產保險經營概要

第 29 題

我國保險市場允許下列何種組織型態設立?①保險合作社 ②交互保險社 ③股份有限公司 ④相互保險公司
  • A ①③
  • B ②④
  • C ②③④
  • D ①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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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回想:當初立法者在制定保險業的「基本法」時,為了確保經營穩定與方便政府監理,是否對保險業者的「法律身分」設下了特定的「窄門」?在法典的最前面幾條中,究竟只點名了哪幾種特定的法人型態可以進入這個市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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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保險法第136條規定:「保險業之組織,以股份有限公司或合作社為限。但經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由此明文可知,我國保險業在法定上的標準組織型態,僅限於「合作社」(即選項①保險合作社)以及「股份有限公司」(即選項③股份有限公司)。至於選項②交互保險社與選項④相互保險公司,並非該條文所明定之保險業組織型態。因此,我國保險市場允許設立的組織型態為①與③,正確答案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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