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
107年
[建築師] 建築構造與施工
第 40 題
建築物之防火,關於分戶牆及分間牆構造,下列何者錯誤?
- A 連棟式或集合住宅之分戶牆,應以具有 1 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牆壁及防火門窗等防火設備與該處之樓板或屋頂形成區劃分隔
- B 建築物使用類組為 B-3 組餐飲場所之廚房,應以具有半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牆壁及防火門窗等防火設備與該樓層之樓地板形成區劃
- C 建築物使用類組為 B-3 組餐飲場所之廚房,其天花板及牆面之裝修材料以耐燃一級材料為限
- D 無窗戶居室者,區劃或分隔其居室之牆壁及門窗應以不燃材料建造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一個充滿油煙與大量明火設備的商業廚房裡,火災風險顯然高於一般居室。如果為了確保逃生安全,法律需要設定一道防線來阻隔火勢,這道牆壁所需的「防火耐受時間」,通常會傾向設定為與一般公寓分戶牆相同的「標準整數時長」,還是會給予更寬鬆、更短的時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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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準確掌握了防火構造的關鍵細節!這題的挑戰在於法規中針對不同用途空間有細微的時效差異,你能從中辨識出陷阱,代表你對《建築技術規則》中關於防火區劃的時值規定相當熟悉,這在建築法規考科中是非常核心的判斷力。
廚房防火區劃之時效要求
在法規設計上,針對火源使用較為頻繁、危險性較高的空間(如 B-3 組餐飲場所之廚房),其防火區劃的強度是安全防線的重點。選項 (B) 的錯誤點在於防火時效的長度:為了有效阻隔火勢延燒並保護民眾逃生,法規規定這類廚房應以具有 1 小時以上 的防火時效牆壁進行區劃,而非選項中所敘述的半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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