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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三等申論題 108年 [公職獸醫師] 動物保護與防檢疫法規

第 二 題

二、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 40 條規定,由動物防疫人員施行生體檢查、預防注射、投與疫苗、藥浴或投藥而致死或流產,或撲殺之動物及銷燬之物品,應如何予以補償?(1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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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0條的法定補償標準,為防檢疫法規的經典必考熱區。作答時必須精準列出五種情形(健康動物、疑似感染、為確定診斷、已罹患、銷燬物品),並對應其特定的『評價額比例』(以內、五分之三、二分之一),同時切記補充『無主動物不予補償』及評價額之核定機關以獲取完整分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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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依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0條規定,針對因防疫機關執行公權力(如生體檢查、預防注射等)致死、流產或撲殺之動物及銷燬之物品,除本條例另有規定外,設有明確的評價補償機制。 【論述】 一、法定補償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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