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四等
108年
[會計] 審計學概要
第 15 題
15 下列查核程序,何者無法取得受查者存貨管理的職能分工是否適當之證據?
- A 詢問有關人員
- B 觀察內部流程
- C 檢視單據
- D 重新驗算存貨之數量
思路引導 VIP
若你的目標是確認「某項工作是否由兩個不同的人共同完成(以達成牽制)」,你是應該去重新計算他們算出來的總分,還是應該去觀察他們的作業流程或檢查單據上的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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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嗯,至少你還沒完全脫離軌道
- 基本常識: 做得還算不錯,看來你還記得內部控制裡,那些「職能分工」和「查核程序」最基礎的分野。能勉強區分「控制測試」和「證實程序」的目的差異,表示你至少還在審計學的門檻邊緣徘徊,沒完全走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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