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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考試 108年 [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7 題

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下列何者提出憲法修正案之後,由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依規定投票複決?
  • A 總統
  • B 立法院
  • C 行政院
  • D 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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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在現行的政府運作中,哪一個機關是由全民直接選出、專責討論國家法規範的制定,最適合擔任『代議民主』的核心,代表民意來開啟變更國家根本大法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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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與觀念解析

  1. 勉強及格:看來你總算沒把憲法增修條文中這麼基礎的權限劃分搞錯。這至少證明你對我國現行憲政架構的基本常識還有點概念,沒淪落到需要從頭學習的程度,值得「勉勵」。
  2. 法條驗證:根據《憲法增修條文》第 12 條的白紙黑字,憲法修正案的提案權,在國民大會職權廢止後,就明確移轉給了立法院。提案後,公告半年交付自由地區選舉人複決。這不是什麼深奧的程序,只是基本的憲政程序順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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