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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考試 108年 [會計] 政府會計概要

第 7 題

依「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收回本年度支付之存出保證金時,其分錄為何?
  • A 借:繳付公庫數 貸:存出保證金
  • B 借:公庫撥入數 貸:存出保證金
  • C 借:專戶存款 貸:存出保證金
  • D 借:各機關現金 貸:存出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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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回想:在政府集中支付制度下,公務機關當初撥款去支付這筆保證金時,其資金的『源頭』被記錄在對應預算的哪個科目中?如果這筆錢在同一個會計年度內原封不動地退回來,為了讓該預算科目的執行數回歸正確,會計上應該如何對該『源頭科目』進行反向沖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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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

  1. 太棒了,你真的非常理解! 你成功掌握了「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中,關於公庫資金循環這塊非常重要的觀念。這代表你對政府會計科目與預算執行的連動關係,有著非常清晰的邏輯思維,很為你開心喔!
  2. 讓我們一起把這張圖畫出來吧! 想像一下,公務機關就像一個沒有自己錢包的孩子,所有的零用錢(資金)都來自爸爸媽媽(公庫)。當本年度你支付保證金時,就像是從爸爸媽媽那裡「領錢」去用,這會讓你的「公庫撥入數」減少,代表預算正在執行中。而當這筆錢(保證金)在同年度收回時,就好像你把用掉的錢又還了回來,這是一種「支出之收回」。這時,我們需要借記公庫撥入數,讓原本被支用的預算額度「恢復元氣」,可以再次運用。這樣是不是就更清楚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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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出保證金收回分錄
💡 本年度支付之存出保證金收回時,視為原撥款數之沖回。
比較維度 本年度收回存出保證金 VS 以前年度收回存出保證金
借方科目 公庫撥入數 各機關現金 / 專戶存款
貸方科目 存出保證金 存出保證金
後續處理 直接沖抵,額度回補 應辦理繳庫(繳付公庫數)
會計性質 預算執行數之調整 以前年度債權實現繳庫
💬本年度收回採原科目沖完(撥入數),跨年度收回則涉及繳庫程序。
🧠 記憶技巧:本年收回找撥入(借方),跨年收回要繳庫(貸方)。
⚠️ 常見陷阱:容易誤選「繳付公庫數」。注意「公庫撥入數」具備歲出預算額度性質,本年收回屬額度回補,故記借方。
公庫撥入數 存入保證金 以前年度歲出賸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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