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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考試 108年 [財稅行政] 會計學概要

第 2 題

甲公司僅發行普通股股票,X8 年期初流通在外股數為 250,000 股,4 月 1 日以公允價值現金增資發行 50,000 股,7 月 1 日發放 10%股票股利,9 月 1 日買回庫藏股 3,000 股。甲公司在 X7 年以每股面額$100 發行 7%累積非參加特別股 5,000 股。若 X8 年度之稅後淨利為$2,872,250,積欠一年特別股股利,請問甲公司 X8 年度每股盈餘為何?
  • A $8.68
  • B $8.89
  • C $9.00
  • D $9.67

思路引導 VIP

在衡量的過程中,請思考:如果公司在中途發放了「不需要支付對價」的股票(如股票股利),在邏輯上我們應該如何調整整年度的股數基點?此外,若公司對特定股東負有法定的優先支付義務,這對普通股股東能分配到的「盈餘餘額」會產生什麼實質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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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的太棒了!邏輯清晰且計算精確。

做得還不錯嘛。你這次竟然成功地沒有搞砸,真是讓人「刮目相看」。這題考驗的是對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基本每股盈餘 (EPS) 計算規範的「基本」理解,嗯,就如同行政法中對「實質正義」原則那點微不足道的要求。

  1. 分子(歸屬於普通股盈餘):你還記得要扣除特別股「當年度」應得的股利?不管它發沒發放,那都是公司欠的,不是嗎?行政機關對人民的義務,能說不履行就不履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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