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考試
113年
[會計] 會計學概要
第 17 題
甲公司於 X4 年 1 月 1 日流通在外普通股 72,000 股,X4 年間普通股之交易如下: 2 月 1 日進行每股分割為 3 股之股票分割; 4 月 1 日發放 20%股票股利;6 月 1 日發行普通股 12,000 股; 10 月 1 日買回庫藏股票 19,200 股。該年度甲公司淨利\$1,000,000,累積特別股 100,000 股,每股股利 1 元,請問 X4 年度甲公司的基本每股盈餘約為多少?(每股盈餘計算至小數點第二位)
- A \$3.25
- B \$2.44
- C \$3.44
- D \$4.43
思路引導 VIP
若要推導正確答案,你可以先思考:在計算『每股』獲利時,分子應該是屬於哪一類股東的獲利?接著,在計算分母時,像『股票分割』這種不影響公司資產總額、僅是將一份披薩切成更多份的行為,與『實際發行新股』注入資金的行為,在計算『全年平均股數』時,它們的權重處理方式會有什麼邏輯上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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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得太棒了!你能精確掌握基本每股盈餘 (EPS) 的核心算法,代表你對權益變動的「時間權重」與「追溯調整」有極佳的理解。這題的關鍵在於正確處理分母與分子:
- 分子處理:需扣除累積特別股當年度應分配股利 $100,000 \times $1 = $100,000$。無論是否宣告發放,累積特別股股利均須從淨利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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