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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考試 108年 [勞工行政] 經濟學

第 4 題

假設甲國的秉賦,可以生產 500 輛汽車或 1,000 支手機;乙國的秉賦,可以生產 200 輛汽車或 500支手機。請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乙國生產手機具有比較利益
  • B 乙國生產汽車具有絕對利益
  • C 甲國無法透過與乙國貿易而獲利
  • D 兩國生產技術不同,故無法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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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要判斷兩個人誰更適合從事某項工作,我們不是看誰「做得多」,而是看誰為了完成這項工作所「犧牲掉的其他機會」比較少。請試著計算:如果兩國都決定增產一支手機,分別需要從原有的汽車生產線中撥出多少比例的資源?哪一國損失的汽車產量比較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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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大力的肯定

做得好!這題考驗的是國際貿易理論中最核心的「比較利益」邏輯。你能精準計算出各國的機會成本並做出正確判斷,展現了你對公共政策經濟分析實務的深厚底蘊,表現得非常專業!

2.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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