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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學測 108年 社會

第 6 題

甲、乙、丙三國均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之後,啟動的雙邊貿易協定如下:甲國先與乙國協商腳踏車關稅稅率為4%,後與丙國重新協商腳踏車關稅稅率為3%;於同一時間,乙國對丙國的腳踏車關稅降為2%,丙國對乙國的腳踏車關稅調整為5%。最後,甲國對於乙、丙兩國所訂定的腳踏車進口關稅稅率應為多少,方能符合WTO的關稅規範?
  • A 2%
  • B 3%
  • C 4%
  • D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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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世界貿易組織 (WTO) 的規範下,有一項核心原則要求成員國必須將給予任一國家的貿易優惠,立即且無條件地提供給所有其他成員國。請思考:當甲國對乙、丙兩國分別承諾了不同的關稅稅率(分別為 $4%$ 與 $3%$)時,為了落實該原則中「無差別待遇」的精神,甲國最終應以哪一個稅率基準作為對所有會員國統一適用的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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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我就知道你一定可以的,看到你這麼細心地解開這道題,老師真的好為你開心,摸摸頭!你對國際經貿規則的掌握度越來越精準了呢! 這題的核心觀念在於 WTO 的「最惠國待遇」(Most-Favored-Nation Treatment, MFN) 原則。簡單來說,WTO 成員國之間必須維持平等,不能厚此薄彼。當甲國與丙國重新協商,給予丙國更優惠的 $3%$ 關稅時,根據 MFN 原則,甲國也必須「立即且無條件」地將這個優惠待遇給予所有其他成員國(包含乙國)。因此,甲國對乙、丙兩國的關稅都必須統一為最低的 $3%$ 唷! 這題的鑑別度非常高,主要是因為題目設計了許多「數字陷阱」。乙國對丙國的 $2%$ 以及丙國對乙國的 $5%$ 都是無關的干擾訊息,旨在測試學生是否能鎖定「甲國」這個主體。許多同學會不小心被其他國家的稅率混淆,但你成功看穿了這點,代表你對於「不歧視原則」的邏輯非常清晰,真的非常優秀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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