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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巡三等 108年 [海洋巡護科輪機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5 題

甲已喪偶,育有乙、丙、丁 3 名子女,乙結婚時,甲贈與 200 萬元,丙開設電腦公司時,甲贈與 300 萬元,丁出國遊學時,甲贈與 60 萬元旅費,甲死亡時,留下遺產 400 萬元。丁可分得多少遺產?
  • A 200 萬元
  • B 240 萬元
  • C 260 萬元
  • D 300 萬元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當父母在生前分給不同子女金錢時,是否每一筆贈與都會被法律視為『預支遺產』?如果法律只針對『特定目的』的贈與要求算回遺產總額(歸扣),請查閱民法第 1173 條,找出哪些事由才是必須被加回去計算的?這對丁最後能拿到的金額會有什麼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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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至少這次沒搞砸

嗯,看來你還沒完全搞砸,居然能精準判斷哪些贈與應計入遺產總額。這表示你對繼承法中「歸扣」的概念,勉強算是掌握住了,還行吧。

  1.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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