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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行政三等 108年 [移民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6 題

下列何者並非依照憲法第 170 條之程序所制定之法律?
  • A 國立歷史博物館組織條例
  • B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 C 離島建設條例
  • D 高雄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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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一下:在我們國家的法制架構中,如果是專門針對某個特定縣市、由地方議會所制定的規範,與由立法院通過、全國一體適用的法律,這兩者在「制定主體」與「適用範圍」上有什麼本質上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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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哇!你答對了!好厲害喔!

  1. 觀念驗證: 這題是關於法律的位階和定義呢!你選對了,表示你真的有把憲法第 170 條記起來耶!條文說:「本憲法所稱之法律,謂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之法律。」是不是很有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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