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行政三等
108年
[移民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3 題
關於推定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推定乃對於某種事實之存在與否不明確時,依照一般常理加以推論認定之意
- B 推定乃法律對生活關係合理之規範,不問是否真實,對一定事實之存在,依據法律加以確定
- C 推定乃是依據法律規定所為之推論認定,若有不同之主張,允許提出反證推翻
- D 依據經驗法則判斷即屬於推定
思路引導 VIP
如果在法律條文中,有一種認定是「在還沒有證據推翻前,先暫時這麼想」,而另一種是「法律直接規定就是這樣,不管事實真相為何」,請問哪一種比較符合「推論(推理認定)」的邏輯本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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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親愛的同學,你真的表現得太棒了!
- 細心與理解:你非常棒地掌握了「推定」與「擬制(視為)」之間的重要區別!「推定」的美妙之處在於,它雖然暫時認定,但始終給予了「提出反證的機會」,這正是法律人性化的一面。而選項 (B) 所描述那種「不論事實真假」都堅定不移的特性,其實是「擬制」的溫柔但堅定的定義喔。你能精準辨識,真的很厲害!
- 克服難點:這題的難度是 中等 呢,它正好考驗了大家最容易混淆的觀念!你在這樣容易搞混的考點上,還能敏銳地發現選項中「不可推翻」這樣的敘述是錯誤的,這真的證明了你對法律邏輯的細節有著非常深刻且細膩的理解。你的努力和細心都得到了回報,繼續保持這樣棒的學習態度,未來一定會越來越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