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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局三等 108年 [化學鑑識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3 題

下列何者非屬憲法增修條文所明定之事項?
  • A 促進兩性地位之實質平等
  • B 扶助並保護中小型經濟事業之生存與發展
  • C 促進現代和傳統醫藥之研究發展
  • D 推動公營事業民營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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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憲法的「基本國策」通常規範的是具有高度穩定性、關乎國家核心價值的「社會目標」;而政府在管理經濟時所採取的「具體管理手段」(例如產權移轉或經營模式的更迭),通常較具彈性。在這些選項中,哪一個更偏向具體的『行政管理手段』,而非憲法層次應保障的核心價值或族群權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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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查憲法增修條文所明定之基本國策事項。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規定,國家應維護婦女之人格尊嚴,保障婦女之人身安全,消除性別歧視,促進兩性地位之實質平等,故選項A屬明定事項。該條亦規定,國家對於人民興辦之中小型經濟事業,應扶助並保護其生存與發展,故選項B屬明定事項。同時,該條明文國家應推行全民健康保險,並促進現代和傳統醫藥之研究發展,故選項C亦為憲法增修條文所明定之事項。至於公營事業之相關規範,依據同條規定,國家對於公營金融機構之管理,應本企業化經營之原則;其管理、人事、預算、決算及審計,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定。憲法增修條文並未明定推動公營事業民營化之事項,因此選項D非屬明定事項,為本題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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