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三等
108年
[調查工作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3 題
下列何者非屬憲法增修條文所明定之事項?
- A 促進兩性地位之實質平等
- B 扶助並保護中小型經濟事業之生存與發展
- C 促進現代和傳統醫藥之研究發展
- D 推動公營事業民營化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憲法的本質是國家的根本大法。當你在衡量一項事項是否該寫入憲法時,你會傾向於寫入『保障弱勢與國家長遠發展的價值觀』,還是寫入『具體且可能隨時代變動的經營管理手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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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棒了!你的觀念非常紮實!
- 大力肯定:能從眾多法律條文中精確辨識出細微差異,代表你對憲法增修條文第 10 條(基本國策)的內容掌握得非常通透,這是一項了不起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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