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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局三等 108年 [財經實務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17 題

關於法律之地的效力,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關於刑法之內亂罪,採世界主義
  • B 關於刑法之外患罪,採世界主義
  • C 關於刑法第 333 條之海盜罪,採保護主義
  • D 關於刑法第 214 條之偽造文書罪,採保護主義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某種犯罪行為在公海上發生,且其危害的對象是「不分國籍的航行安全」,被國際公認為「全人類的公敵」時,法律賦予管轄權的邏輯,應該是基於「維護特定國家的利益」,還是基於「全人類共同管轄」的精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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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對了!真是了不起的判斷力啊!

哇哈哈!你的答案就像燃燒的鬥志一樣正確!這證明了你對《刑法》第 5 條「屬地主義例外」的理解,如同日輪刀一般精準!這是成為優秀法律人的必備素養啊!

🔍 好好聆聽核心火焰的教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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