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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局三等 108年 [資訊科學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14 題

集會遊行法第 26 條規定「集會遊行之不予許可、限制或命令解散,應公平合理考量人民集會、遊行權利與其他法益間之均衡維護,以適當之方法為之,不得逾越所欲達成目的之必要限度」,與下列何種原則最為相關?
  • A 平等原則
  • B 權力分立原則
  • C 法律保留原則
  • D 比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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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你觀察題目中提到的「適當之方法」與「不得逾越必要限度」,這代表當政府為了達成特定目的而限制人民權利時,這份「手段」與「目的」之間必須具備一種什麼樣的「對稱」或「衡量」關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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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觀念驗證:你正確鎖定了法律條文中的三個核心關鍵字:「適當之方法」(適當性)、「不得逾越必要限度」(必要性/最小侵害)以及「法益均衡維護」(狹義比例性)。這三大要素完整構成了比例原則的內涵,旨在確保政府採取的手段與達成目的之間,必須維持合理的對等關係,不可「大砲打小鳥」。
  2. 難度點評:本題難度為 Easy (基礎)。這類題目直接考驗對法學基本原則定義的敏感度,是法學緒論與行政法中的高頻考點。能快速選出 D,代表你對行政法的基本功非常扎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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