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三等
108年
[電子科學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3 題
下列何者非屬憲法增修條文所明定之事項?
- A 促進兩性地位之實質平等
- B 扶助並保護中小型經濟事業之生存與發展
- C 促進現代和傳統醫藥之研究發展
- D 推動公營事業民營化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憲法作為國家的最高根本大法,通常會納入的是『普世性、長期保障的核心價值』,還是『會隨著時代經濟環境變遷,而需要靈活調整的行政手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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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旨在考查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所明定之事項。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規定,針對選項A,條文明定:「國家應維護婦女之人格尊嚴,保障婦女之人身安全,消除性別歧視,促進兩性地位之實質平等。」針對選項B,條文亦明文指出:「國家對於人民興辦之中小型經濟事業,應扶助並保護其生存與發展。」針對選項C,條文則規定:「國家應推行全民健康保險,並促進現代和傳統醫藥之研究發展。」由此可知,選項A、B、C皆確實屬於該法文明定保障與推動的事項。至於選項D「推動公營事業民營化」,遍查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之內容,與公營事業最相關的敘述僅為:「國家對於公營金融機構之管理,應本企業化經營之原則;其管理、人事、預算、決算及審計,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定。」其中並未將推動公營事業民營化列為憲法增修條文所明定之事項。綜上所述,選項D非屬憲法增修條文明定之事項,故為本題的正確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