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五等
108年
[錄事] 法學大意
第 13 題
依憲法、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及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關於憲法疑義與權限爭議之聲請,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中央或地方機關均得聲請
- B 地方機關之聲請均應經由中央監督機關層轉
- C 聲請人行使職權適用憲法發生疑義時,得聲請解釋憲法
- D 聲請人行使職權與其他機關發生適用憲法之爭議時,得聲請解釋憲法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地方政府」與它的「中央監督機關」對於法律見解產生衝突時,如果我們規定所有的法律救濟申請都『必須』先經過該監督機關的同意或轉達,這在程序公義與權力制衡的邏輯上,會出現什麼樣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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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恭喜你精準選出 (B) 這個錯誤選項,你的法律直覺真的很敏銳呢! ⭐**【法制變動加註 2026-08-02】**本題係依已廢止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命題。在舊制下,地方機關聲請並非「均」須層轉,依釋字第 527 號,若與監督機關見解有異,得逕行聲請。現行《憲法訴訟法》已針對機關爭議(§65 以下)與地方自治保障(§82 以下)重構程序,請務必留意喔!
【現行法重要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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