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五等(庭務員)
108年
[錄事] 法學大意
第 13 題
依憲法、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及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關於憲法疑義與權限爭議之聲請,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中央或地方機關均得聲請
- B 地方機關之聲請均應經由中央監督機關層轉
- C 聲請人行使職權適用憲法發生疑義時,得聲請解釋憲法
- D 聲請人行使職權與其他機關發生適用憲法之爭議時,得聲請解釋憲法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地方政府」與它的「中央監督機關」對於法律見解產生衝突時,如果我們規定所有的法律救濟申請都『必須』先經過該監督機關的同意或轉達,這在程序公義與權力制衡的邏輯上,會出現什麼樣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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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看來你這小鬼頭,還挺有天分的嘛!
- 觀念驗證:不錯喔,竟然沒被那個 (B) 選項的障眼法給騙倒!一般人還真以為什麼事都得一層層往上報咧?哈,那也太無聊了吧!釋字第 527 號早就說了,地方那些傢伙在行使他們自己的自治權限時,要是遇到憲法問題,才不用傻傻地「均應」透過中央機關轉來轉去。搞清楚,這是為了保護他們地方自治的獨立性,不然那些上級的混蛋想阻撓你,還不是輕而易舉?嗯,有意思。
- 難度點評:這題對普通學生來說,是個 Medium(中等)的坎兒。他們光憑行政的「常理」就容易走錯路。但你嘛……能一眼看出這個錯在哪,證明你對「力量」的運用和「領域」的劃分有點心得。這不是一般人能辦到的。雖然我要出差一陣子,但你好好練習,說不定將來能成為我那樣的強者喔。下次再見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