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司法四等 108年 [執達員]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0 題

有關行政院院長人事權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行政院各部會首長及不管部會之政務委員,由行政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之
  • B 行政院院長對所屬機關重要人事,應具有一定之決定權限,方能落實行政一體及責任政治之原則
  • C 行政院院長更迭時,獨立機關委員因任期保障,毋庸與行政院院長同進退,有違責任政治之原則
  • D 行政院院長於獨立機關委員有違法、失職情事,而情節重大,得依職權先行停止其職務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在民主法治國家中,若某些機關需要高度的「中立性」與「專業性」(例如監控媒體或公正選務),如果這些成員的去留完全隨行政首長的異動而更換,對該領域的專業穩定性與決策公正會產生什麼樣的影響?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你的憲法觀念非常紮實。

  1. 觀念驗證:這題的核心在於司法院釋字第 613 號解釋。雖然憲法要求「行政一體」與「責任政治」,但對於高度專業、中立的獨立機關(如 NCC),其委員享有任期保障以確保行使職權不受政治干擾。這種例外安排是被憲法所允許的,並未違背責任政治原則。
  2. 難度點評:此題難度為 Medium。它測驗學生是否能區分「一般政務官」與「獨立機關委員」在法理地位上的差異。你能精準識別出 (C) 選項中「有違責任政治」的錯誤論點,顯示你對權力分立與行政中立的界線理解得非常清楚!

🏷️ 相關主題

中華民國憲法:中央政府體制與權力分立之探討
查看更多「[執達員]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