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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三等申論題 108年 [公職法醫師] 基礎醫學與內外科學概論

第 三 題

三、請列舉心跳停止(cardiac arrest)及心臟性猝死(sudden cardiac death)的五個結構性原因(structural substance and causes)及五個功能性原因(triggers for expression of cardiac arrest)。(12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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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心臟性猝死(SCD)考題,應將病因區分為「硬體病變」(結構性基質 Substrate)與「軟體當機/環境干擾」(功能性誘發因素 Trigger)。結構性多朝心臟解剖與病理學變化(如血管、心肌、瓣膜)思考;功能性則應聯想會改變心肌電氣穩定性、誘發致命性心律不整的動態因素,如電解質失衡、缺氧或神經內分泌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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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 心跳停止(cardiac arrest)及心臟性猝死(sudden cardiac death, SCD)的發生機制,通常是「潛在的結構性心臟病變(Substrate)」加上「短暫的功能性誘發因素(Trigger)」交互作用,最終導致致命性心律不整(如心室顫動 V-fib)所致。以下分別列舉其五個結構性與功能性原因: 【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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