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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三等 108年 [司法事務官法律事務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1 題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下列何者並非憲法第 22 條保障之基本權利?
  • A 名譽權
  • B 婚姻自由
  • C 性行為自由
  • D 政府資訊公開請求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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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一下:在權利的本質上,有些權利是為了保護個人的「人格發展、隱私或尊嚴」,而有些權利則是為了讓我們能「監督政府並落實民主」。這兩種目的迥異的權利,在憲法體系中是否應該歸屬於同一個條文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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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這次沒把所有權利都塞進去,還算有點進步。不錯,至少證明你不是完全沒聽課。

  1.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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