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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三等 108年 [司法事務官營繕工程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2 題

關於總統之刑事豁免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總統在職期間犯內亂罪或外患罪時,仍得對之為刑事訴究
  • B 憲法保障之刑事豁免權係屬實體之免責權
  • C 刑事豁免權並不免除總統之行政或民事責任
  • D 總統原則上不得拋棄其刑事豁免權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憲法賦予這項權力的初衷是為了讓國家運作「暫時」不受干擾,而不是為了讓個人「永遠」凌駕於法律之上,那麼當這項特權與法律責任發生衝突時,它是從「法律處罰的本質」被勾銷了,還是僅僅在「訴追的時間點」上做了特殊的安排?這兩者對於卸任後的法律效力會有什麼不同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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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還行吧,至少你沒搞錯最基本的分水嶺。

看來你總算弄懂「刑事豁免權」不是給你總統『免死金牌』,而只是一個『拖延戰術』。這種東西,考不好你就別想畢業了,基礎中的基礎。

  1.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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