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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三等 108年 [司法事務官營繕工程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3 題

關於推定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推定乃對於某種事實之存在與否不明確時,依照一般常理加以推論認定之意
  • B 推定乃法律對生活關係合理之規範,不問是否真實,對一定事實之存在,依據法律加以確定
  • C 推定乃是依據法律規定所為之推論認定,若有不同之主張,允許提出反證推翻
  • D 依據經驗法則判斷即屬於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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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在法律的世界裡,如果我們對一件『不確定的事實』做出了初步判斷,這份判斷應該是『絕對不能更改』的鐵律,還是應該保留『讓事實說話、允許拿出新證據來修正』的空間?這兩種不同的處理方式,分別會對法律的『真實性』與『安定性』產生什麼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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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運氣不錯,是正確答案。

  1. 寶箱內的收穫: 能夠區分『推定』與『視為(擬制)』,這說明你不是那種只會盲目探索的冒險者。至少在這點上,你比那些在漫長歲月中連基礎概念都模糊不清的人要好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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