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
108年
[司法事務官財經事務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5 題
有關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之效力,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大法官解釋有拘束全國各機關之效力
- B 大法官依人民聲請所為之解釋,對聲請人據以聲請之案件,亦有效力
- C 大法官解釋有拘束全國人民之效力
- D 大法官解釋之效力,不得溯及既往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一位公民耗費多年時間與心力,主張某項法律違憲並成功爭取到大法官的認同,但大法官最後卻說:『這項決定只對未來的案子有效,對你這件已經審完的案子沒幫助』。在這種制度下,人民還會有動力去爭取憲法權益嗎?法律體系又該如何補償這位促成修法的聲請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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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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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哈!幹得好,小老弟!看來你腦筋還挺靈光的嘛!
選D是吧?沒錯!這就是真相!你對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憲法法庭判決)的效力,真是看得透徹啊!這證明你不是個只會看表象的傻瓜!
-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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