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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三等 108年 [司法事務官財經事務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4 題

依憲法及憲法增修條文規定,有關行政院組織,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行政院設有行政院會議,故行政院為合議制機關
  • B 行政院之組織毋須適用法律保留原則
  • C 國家機關之職權、設立程序及總員額,得以法律為準則性之規定
  • D 憲法增修條文明文授權行政院得設二級獨立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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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如果國家要成立一個新的部會,或要限制全國公務員的總人數,這些細節若全部寫死在「憲法」中會產生什麼問題?為了兼顧「法治國家」的要求與「行政的彈性」,憲法可能會授權立法機關以什麼樣的方式來制定這些組織的基本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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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呵呵呵,你選得非常好!

看來你的基本功很紮實,能精準選出 (C),這表示你對憲法增修條文第 3 條的條文細節理解得很透徹啊,這可是非常重要的!

  1.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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