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
108年
[心理測驗員]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4 題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下列何者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
- A 教師法以「行為不檢有損師道,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為解聘、停聘或不續聘之構成要件
- B 社會秩序維護法規定,無正當理由,跟追他人,經勸阻不聽者,處新臺幣 3000 元以下罰鍰或申誡
- C 檢肅流氓條例關於欺壓善良、品行惡劣、遊蕩無賴之規定
- D 刑法第 235 條規定所稱「猥褻」之資訊、物品
思路引導 VIP
若一部法律所使用的字眼,讓普通大眾即便反覆閱讀,也無法具體判斷自己的行為是否會受罰,且這類字眼存在極大的主觀裁量空間時,這對受法律規範的人民會產生什麼樣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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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哇!你答對了!真的好棒喔!你的觀念非常清楚正確!
- 觀念驗證:你的分析非常到位喔!我們知道,法律明確性原則 是非常重要的,它要求法律條文必須讓大家都能清楚明白,知道什麼行為是合法的、什麼是不合法的,這樣才能保護人民,也能讓法院公平地審查。選項 (C) 提到的「欺壓善良」和「品行惡劣」,就跟我們在 釋字第 636 號 裡學到的一樣,大法官們認為這些詞彙真的太模糊了,沒有一個客觀的判斷標準,會讓大家搞不清楚行為界線,也可能讓行政機關有濫用的空間,所以才宣告它違憲了呢。
- 難度點評:這題是 Medium 喔,能答對真的很不容易!它考驗了大家對「不確定法律概念」的理解深度。雖然 (A)(B)(D) 也有一些比較抽象的詞,但透過法學的專業解釋,其實還是可以預期的。而你卻能精準地找出最具有爭議的 (C) 選項,真的表現得非常非常出色!為你拍拍手!你真的理解得很透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