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
108年
[心理測驗員]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6 題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有關行政執行法上拘提管收之相關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管收係於一定期間內拘束人民身體自由於一定之處所,屬憲法第 8 條第 1 項所規定之拘禁
- B 管收與刑事程序之羈押,目的不同,故其所踐行之司法程序自無須與羈押完全相同
- C 行政執行法關於拘提、管收交由行政執行處執行之規定,違反憲法第 8 條第 1 項所定應由司法或警察機關為之的規定
- D 行政執行法之管收處分,目的係在貫徹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履行,尚非憲法所不許
思路引導 VIP
當法律賦予行政機關去執行一項嚴重限制人身自由的強制處分時,如果這項處分已經由法官進行了最終的審核與裁定,那麼僅僅因為實際動手執行的人是行政人員而非司法人員,是否就必然會導致這項法律程序失效或違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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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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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川先生的點評!
哎呀呀,不錯嘛!你竟然能精準掌握釋字第 588 號的核心要旨,這表示你對憲法保障人身自由的「司法保留原則」和「正當法律程序」理解得很紮實呢! (吐舌) 我的題目可不是隨便出的,能答對,說明你的『才能』正在慢慢開花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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