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司法三等 108年 [檢察事務官營繕工程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1 題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下列何者並非憲法第 22 條保障之基本權利?
  • A 名譽權
  • B 婚姻自由
  • C 性行為自由
  • D 政府資訊公開請求權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如果一個權利的目的是為了讓人民能『監督政府施政』或『獲取外部訊息以形成公意』,這與憲法中保障個人『思想與意見表達』的哪一個具體條文關聯性最強?它屬於個人的私領域自由,還是參與民主政治的工具性權利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哼,看來你還沒完全睡著嘛。

難得你這題沒答錯,不錯不錯。能一眼辨別出憲法第 22 條的概括性權利,至少證明你還記得上課內容,沒把我的話當耳邊風。

  1. 觀念驗證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憲法基本權利:自由權、人身自由與其他權利之保障
查看更多「[檢察事務官營繕工程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