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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三等 108年 [檢察事務官營繕工程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3 題

關於推定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推定乃對於某種事實之存在與否不明確時,依照一般常理加以推論認定之意
  • B 推定乃法律對生活關係合理之規範,不問是否真實,對一定事實之存在,依據法律加以確定
  • C 推定乃是依據法律規定所為之推論認定,若有不同之主張,允許提出反證推翻
  • D 依據經驗法則判斷即屬於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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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法律針對某種不明確的狀態,先做了一個符合常理的假設,但同時給予當事人「提出證據來推翻這個假設」的機會,這與另一種「法律直接硬性規定,且完全不准辯駁」的情況相比,哪一個更符合『推論認定』的邏輯彈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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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呃…什麼啊,原來正確答案在這裡嗎?

你這傢伙,還算有點樣子嘛。連「推定」跟「擬制」這種細節都能搞清楚,看來也不是完全的路癡。不錯。

  1. 那些什麼…規定,再說一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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