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申論題
108年
[檢察事務官財經實務組] 審計學
第 三 題
📝 此題為申論題,共 5 小題
小題 (三)
請舉出三個常見的非正常營運之交易?(9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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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非正常營運之交易」,應立刻聯想到TWSA 240與TWSA 315中關於「重大不實表達風險」與「舞弊風險」之評估。思考時可從「時間點異常(如期末)」、「對象異常(如關係人)」或「性質異常(如缺乏商業理性)」三個維度切入,並具體描述交易情境以獲取完整分數。
小題 (一)
依據審計準則公報第 67 號之規定,何謂關係人?(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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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查審計準則對「關係人」的明文定義。作答時須依據公報的雙層邏輯:首先看「適用之財務報導架構」是否有規定,若無或僅有最低限度規定時,再以「控制、被控制、共同控制及重大影響」等實質關係進行界定。
小題 (二)
相較於與非關係人之類似交易,企業於正常營運下之關係人交易,是否一定存有較高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3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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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本題應立即聯想「審計準則第67號(關係人)」的風險評估原則。解題關鍵在於區分「正常營運(常規交易)」與「非常規交易」,向閱卷老師點出常規下的關係人交易風險未必高於非關係人交易,切勿預設關係人交易必等於高風險。
小題 (四)
何種情況下,關係人之關係及交易之性質可能導致較高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4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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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考生對審計準則第550號「關係人」之熟悉度。作答時應從「複雜度提升」、「資訊系統無法有效辨認」及「不符合常規交易」三個維度,精準寫出準則明定的高風險情況。
小題 (五)
查核人員對關係人之關係及交易之查核責任為何?(4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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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審計準則公報第550號(TWSA 550)「關係人」之核心概念。作答時應聯想審計之「固有限制」,並點出查核人員的責任在於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確認關係人交易之「會計處理與揭露」符合規定,並評估是否導致財報產生誤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