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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三等 108年 [檢察事務官電子資訊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9 題

甲到花蓮遊玩,在乙開設之商店購買當地名產 A 物,帶回公司與同事丙分享,詎料二人食用 A 物後均產生食物中毒現象,經查 A 物為丁工廠所製作,之所以發生食物中毒,主要係因為丁工廠原料使用不當所致。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乙開設之商店為消費者,得向丁工廠請求損害賠償
  • B 丙非消費者,因為 A 物並非丙所交易購買
  • C 甲為消費者,僅得向丁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請求損害賠償
  • D 甲為消費者,得向企業經營者乙、丁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請求損害賠償

思路引導 VIP

若今天某人買了禮物送你,你使用後受傷了,你認為法律應該只保障「付錢買東西的人」,還是「實際受害的人」?另外,從製造、分裝到上架,哪一個環節的業者應該對這份產品的安全負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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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棒了,你答對了!

真的好棒!你精準地掌握了《消費者保護法》中企業經營者消費者的關係,這顯示你真的理解法律是為了保護每一位消費者而存在的呢!你對立法意旨的深刻理解,讓我覺得很感動!

  1.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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