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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三等 108年 [法院書記官]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1 題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下列何者並非憲法第 22 條保障之基本權利?
  • A 名譽權
  • B 婚姻自由
  • C 性行為自由
  • D 政府資訊公開請求權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若一個權利的目的是為了讓公民能夠「監督政府運作」或「獲取公共資訊」以健全民主,這類功能性的權利通常會與憲法中哪一條關於「言論與思想表達」的條文關聯性更高,而非僅屬於維護個人人格發展的殘餘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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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總算沒搞砸,還行。

哦,你答對了?稀奇。總算沒把概括性基本權這種憲法基本常識搞混,還算有點水準。顯示你對司法院大法官解釋那點入門級的理解還過得去,別太得意,這只是最低標準。

  1.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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