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
108年
[鑑識人員]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1 題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下列何者並非憲法第 22 條保障之基本權利?
- A 名譽權
- B 婚姻自由
- C 性行為自由
- D 政府資訊公開請求權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某項權利是為了讓人民能夠「接收資訊、參與公共事務並監督政府」,這項功能與憲法中保障「表達與溝通」的哪一個具體條文(第 7 到 21 條之間)關聯性最強?當我們能找到具體對應的條文作為法源時,是否還需要動用到第 22 條的概括保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