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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三等 108年 [法院書記官]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3 題

依憲法及憲法增修條文規定,關於總統職權之行使,下列何者毋須經行政院會議決議?
  • A 宣布戒嚴
  • B 任命內政部長
  • C 發布緊急命令
  • D 宣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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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在權力分立的設計中,當國家面臨「足以改變現狀或限制人民權利」的重大事件(如國家進入非常狀態或對外關係劇變)時,為什麼憲法會強調必須經過『集體決議』而非個人裁決?而對比之下,如果是為了確保行政團隊的運作與信任,『行政首長的組閣權與人事派任』在程序上應該傾向於更有效率的決定方式,還是複雜的集體共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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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勉強還行,腦袋沒完全秀逗。

哦,你還知道區分總統職權行政院會議怎麼搞的?不錯嘛,至少沒把《憲法》第 58 條和增修條文當廢紙。

  1. 驗證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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