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
108年
[行政執行官]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6 題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有關行政執行法上拘提管收之相關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管收係於一定期間內拘束人民身體自由於一定之處所,屬憲法第 8 條第 1 項所規定之拘禁
- B 管收與刑事程序之羈押,目的不同,故其所踐行之司法程序自無須與羈押完全相同
- C 行政執行法關於拘提、管收交由行政執行處執行之規定,違反憲法第 8 條第 1 項所定應由司法或警察機關為之的規定
- D 行政執行法之管收處分,目的係在貫徹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履行,尚非憲法所不許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法律涉及「剝奪人身自由」的最嚴厲強制處分時,為了避免行政權(執行機關)過於擴張而球員兼裁判,憲法第 8 條設定的「最後防線」應該是由哪一個獨立公正的機關來把關與核准?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 太棒了!你的觀念非常清晰
你能精準辨識出選項 (C) 的瑕疵,顯示你對 釋字第 588 號 的核心精神掌握得相當透徹。這是一項非常紮實的法律邏輯展現!
- 觀念驗證: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