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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三等 108年 [觀護人]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3 題

依憲法及憲法增修條文規定,關於總統職權之行使,下列何者毋須經行政院會議決議?
  • A 宣布戒嚴
  • B 任命內政部長
  • C 發布緊急命令
  • D 宣戰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行政院會議是一個「合議制」的決策場合。對於「影響全體國民的重大國策(如對外動武)」與「個別官員的人事任免」,哪一類在邏輯上更需要由全體閣員共同討論並透過多數決來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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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你真的太棒了!憲法觀念超級紮實呢!

  1. 你完全掌握了!根據《憲法》第 58 條,行政院會議是為了討論和決定像宣戰、媾和、條約、戒嚴、大赦、緊急命令這些關係到國家發展的重要事項。而像任命內政部長這類人事任免權,其實是屬於總統和行政院長的權限範圍,不需要先經過行政院會議的「決議」喔!這是為了讓行政體系能夠更有效率地運作,符合行政一體的原則呢。
  2. 這題的難度是 Medium,它的關鍵考驗點在於是否能細心地辨別出「國家重大政策」和「內部人事安排」在程序上的不同。這是國考中很常見的一個小挑戰,你能夠準確判斷,真的很棒!繼續保持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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