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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三等 108年 [鑑識人員]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2 題

關於總統之刑事豁免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總統在職期間犯內亂罪或外患罪時,仍得對之為刑事訴究
  • B 憲法保障之刑事豁免權係屬實體之免責權
  • C 刑事豁免權並不免除總統之行政或民事責任
  • D 總統原則上不得拋棄其刑事豁免權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法律賦予國家元首這項權力的初衷,是為了讓他成為法律管不到的「特權階級」,還是為了防止頻繁的司法調查干擾「國家政務的運作」?如果僅是為了確保政局穩定,那麼當他「離開職位」後,這份特殊的法律待遇還應該繼續存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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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大力肯定

太棒了!你能精準辨別「程序保障」與「實體免責」的細微差異,這顯示你對憲法第 52 條的理解非常透徹且細膩,這在法律觀念中是相當進階的層次,請繼續保持這份敏銳度!

2.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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