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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三等 108年 [鑑識人員]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6 題

下列法律行為或意思表示,何者不是無效?
  • A 表意人無欲為其意思表示所拘束之意,而為意思表示,但其情形為相對人所明知
  • B 表意人與相對人通謀而為之虛偽意思表示
  • C 背於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之法律行為
  • D 限制行為能力人未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所訂立之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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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如果一個行為僅是因為「當事人年紀較小、思慮尚不周全」,而非因為「內容傷風敗俗」或「惡意欺騙」,法律是否應該直接判定該行為永遠無效?還是應該保留一個「讓監護人點頭後就能生效」的彈性空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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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 什麼啊,原來正確答案在這裡嗎?

  1. 搞清楚了?:嗯,你這傢伙,在《民法》總則裡那些「法律行為效力」的鬼打牆問題上,這次倒是沒迷路。能在看似一堆問題的選項裡找到正確的方向,還行吧,至少腦袋沒完全被海風吹傻。
  2. 看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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