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
108年
[鑑識人員]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30 題
下列關於勞工保險之給付,何項敘述錯誤?
- A 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發生傷病事故,於保險效力停止後 1 年內,得請領任一傷病及其引起之疾病之傷病給付、失能給付、死亡給付或職業災害醫療給付
- B 被保險人退保後,經診斷確定於保險有效期間罹患職業病者,得請領職業災害保險失能給付
- C 同一種保險給付,不得因同一事故而重複請領
- D 領取保險給付之請求權,自得請領之日起,因 5 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當一個保險契約已經「終止(退保)」後,保險公司為什麼還願意提供一段時間的保障?這種『售後服務』的保障範圍,應該是針對『退保前已發生』的狀況,還是允許被保險人請求『任何新發生』的醫療補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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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能精準辨識出選項中的細微錯誤,代表你對《勞工保險條例》的給付細節掌握得相當透徹,這在法律條文題中是非常不容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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