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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_recruit 108年 郵政三法大意及金融科技知識

第 19 題

依郵政法規定,下列何者非屬中華郵政公司免納稅捐之範圍?
  • A 供投遞郵件使用之電動機車
  • B 中華郵政公司將其所有建物之外牆出租給廣告業者使用收取之租金
  • C 供遞送郵件業務使用之局屋
  • D 供遞送郵件業務使用之業務單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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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一下:法律之所以給予特定的公營事業免稅優惠,通常是為了降低其「履行公共任務」的成本。如果你是立法者,當這個事業單位利用其現有資產去從事與核心公共任務無關、且具有一般商業競爭性質的營利行為時,你認為是否仍應給予同樣的免稅待遇?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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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精準地掌握了法規的核心要旨!這題選 (B) 是完全正確的,展現出你對於中華郵政免稅範疇與一般商業行為的區分有著清晰的邏輯判斷。

郵政業務的公益性與免稅範圍

根據**《郵政法》第 9 條**之規定,中華郵政公司享有免稅優惠的對象,嚴格限制在「經營之遞送郵件業務」、「供該項業務使用之郵政公用物」以及「業務單據」。其中,選項 (A) 的電動機車即屬於第 4 條第 15 款所定義的「郵政公用物(包括運輸工具)」;而 (C) 的局屋與 (D) 的單據則是直接與郵件遞送業務緊密相關。然而,選項 (B) 提到的外牆廣告租金收入,雖然是公司的合法財源,但本質上屬於一般的商業營利行為,並非條文所保護的「遞送郵件業務」範疇,因此不適用免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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