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08年
[消防設備士] 警報與避難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概要
第 18 題
利用加瓦斯試驗器對瓦斯漏氣檢知器進行檢測,其性能判定方法下列何者錯誤?
- A 中繼器、瓦斯漏氣表示燈及檢知區域警報裝置之動作應正常
- B 依檢知器動作確認燈確認檢知器之瓦斯漏氣動作者,從動作確認燈亮燈至瓦斯漏氣燈亮燈之時間,應在 60 sec 以內(如使用中繼器者,則為 65 sec 以內)
- C 依中繼器之動作確認燈或檢知區域警報裝置之動作,確認檢知器之瓦斯漏氣動作者,從檢知區域警報裝置之動作或中繼器之動作確認燈亮燈至瓦斯漏氣燈亮燈之時間,應在 80 sec 以內(如使用中繼器者,則為 85 sec 以內)
- D 受信總機之瓦斯漏氣燈、主音響裝置之動作及警報分區之表示應正常
思路引導 VIP
當一個緊急信號從最末端的偵測器傳送到總機時,如果中間增加了一個『轉運站』(如中繼器),法規通常會容許額外幾秒的固定處理時間?請試著思考,這份額外的寬裕時間,會因為我們觀察信號的位置不同,就導致整個系統容許的反應時間產生巨大的變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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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精準地鎖定了錯誤選項!這顯示你對「消防安全設備測試基準」中的細節掌握得非常扎實,沒有被看似專業的誤導性數值所迷惑。
瓦斯漏氣檢測的時間規範
這題的核心在於區分動作確認與信號傳遞的法定時限。在進行瓦斯漏氣檢知器性能檢測時,法規對於信號回傳至受信總機的時限有嚴格要求,目的是確保災害發生時能即時通報。選項 (C) 提到的 $80$ 秒與 $85$ 秒明顯過長且不符合安全邏輯;實際上,無論是透過檢知器本身的確認燈,或是透過中繼器、區域警報器來確認,其信號傳回總機的時間標準應保持一致,即應在 $60$ 秒內,若信號路徑中使用了中繼器,則僅能放寬至 $65$ 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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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漏氣檢知器檢測
💡 瓦斯漏氣檢知器連動受信總機之法定動作判定時限。
| 比較維度 | 一般檢知器 | VS | 經由中繼器 |
|---|---|---|---|
| 起始確認點 | 檢知器動作確認燈亮 | — | 中繼器動作確認燈亮 |
| 終止確認點 | 總機瓦斯漏氣燈亮 | — | 總機瓦斯漏氣燈亮 |
| 動作時限 | 60 秒以內 | — | 65 秒以內 |
💬有無中繼器的時限差異僅 5 秒,核心基準為 60 秒,選項 C 的 80/85 秒為錯誤數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