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2年
[消防設備士] 警報與避難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概要
第 8 題
8 有關警報裝置設置場所之外觀試驗判定要領,依據瓦斯漏氣火警自動警報設備測試報告書,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擴音機應設置在受信總機之設置場所附近,且無妨礙操作之障礙物
- B 揚聲器應設置在各樓,從該樓各部分至任一揚聲器之水平距離在 25 公尺以下的範圍內
- C 瓦斯漏氣表示燈應設置距樓地板面之高度在 5 公尺以上
- D 瓦斯漏氣表示燈應為黃色燈
思路引導 VIP
當意外發生需要緊急辨識警報燈號時,從人體工學與維修便利性的角度思考,一個理想的視覺警示裝置,應該安裝在接近人的視線高度,還是高到幾乎觸及天花板的位置才合理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恭喜你精準地選出了錯誤敘述!這顯示你對「瓦斯漏氣火警自動警報設備」的檢驗標準已有相當紮實的基礎,特別是能敏銳察覺法規中不合理的數據設定。
設備安裝的高度邏輯
消防設備的安裝高度通常遵循「人體工學」與「視覺辨識度」兩大原則。在瓦斯漏氣警報系統中,表示燈的功能是為了讓人員在第一時間發現異常,因此高度必須設在視線可及之處。選項 (C) 提到的 5 公尺顯然過高,這幾乎接近兩層樓的高度,完全不具備警示效果。根據標準,瓦斯漏氣表示燈應設置在距樓地板面 0.8 公尺至 1.5 公尺之間,這與大多數手動報警機或受信總機的配置邏輯是一致的。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