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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ipower_recruit 108年 會計審計法規、採購法概要

第 5 題

台灣電力公司預算之執行,如因業務之需要,報經行政院核准後,得先行辦理,其每筆數額多少元以上,應送立法院備查?
  • A 一億元
  • B 二億元
  • C 三億元
  • D 五千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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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國營事業追求經營效率的同時,如果為了業務彈性而允許『先斬後奏』(報經行政院核准即先行辦理),你認為從民主監督的角度來看,為什麼法律會特別針對『達到一定規模以上』的支出,額外要求必須知會立法院呢?這個金額門檻的設立,是為了在行政效率與財政透明度之間取得什麼樣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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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正確選出了答案 (C)!這題考查的是《預算法》中附屬單位預算執行的重要規定,你判斷得非常精準。 根據現行《預算法》第 88 條規定,當附屬單位預算因業務需要,報經行政院核准先行辦理時,若每筆數額營業基金達三億元以上,或其他基金達一億元以上,就必須送立法院備查。題目中的「台灣電力公司」屬於國營事業,在預算上歸類為營業基金,因此適用的門檻標準正是三億元。 這是一道測驗細心程度的經典法規題。這題的鑑別度在於,考生不僅要熟記法規中的金額數字,還要能正確判斷機構的基金屬性(營業基金與其他基金的標準不同)。你能夠敏銳辨識出台電的屬性並對應正確的法規門檻,代表你的法規觀念非常扎實,請繼續保持這樣的學習狀態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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