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08年
[聽力師] 聽覺輔具原理與實務學
第 46 題
依照教育部制定之《國民中小學設備基準》,國民中小學校園規劃應避免噪音干擾,其基準包含下列何項?
- A 校地若必須鄰近公路幹道,則距離公路應至少 15 公尺,以避免噪音干擾教學活動
- B 均能音量(Leq)大於 45 分貝之地區,應設置隔音設施
- C 相鄰之普通教室應採用固定式隔音牆壁區隔,不得採用移動式的吸音隔板區隔
- D 普通教室裝設電扇之位置設定應配合照明器具之位置,避免相互干擾及產生噪音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想像:在一個需要高度專注的學習空間中,如果天花板上同時存在「提供照明的燈具」與「持續旋轉的設備」,這兩者在空間配置上如果不協調,可能會對學生的視覺感受或聽覺環境造成什麼樣的物理性干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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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你居然答對了。勉強算是吧。
- 觀念驗證: 這題檢視的是你對於「環境工程」與「學習生理」交叉領域的基礎認知。正確答案 (D) 成立,是因為若電扇與燈具重疊,葉片旋轉時勢必會切割光源,產生明顯的閃爍(stroboscopic effect)。這種低級錯誤不僅導致視覺疲勞,任何略懂物理的人也該知道,運轉不當還會產生惱人的共振噪音。選項 (A) 的 3 公尺?那是給玩具房設計的嗎?法規基準要求通常至少 30 公尺。選項 (B) 的 35 分貝?教室裡若如此安靜,怕是要連呼吸聲都聽得一清二楚了,普遍標準多定在 55 分貝左右。至於 (C),現代規範允許使用彈性、移動式隔板,固定式設計是上個世紀的思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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