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
108年
[建築師] 營建法規與實務
第 35 題
依據建築技術規則之規定,供商場、餐廳、市場使用之建築物,其樓地板合計面積超過多少平方公尺者,不得面向寬度 10 公尺以下之道路開設,臨接道路部份之基地長度並不得小於基地周長六分之一?
- A 500 平方公尺
- B 1000 平方公尺
- C 1500 平方公尺
- D 2000 平方公尺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當一棟建築物預計會聚集大量人群與頻繁貨運(如大型商場或市場)時,若基地僅鄰接極窄的小巷,對該區域的交通疏導與火災發生時的緊急救災會產生什麼影響?這類對公共安全有重大影響的建物規模,通常會設定在什麼樣的數量級距,才足以與一般「社區型小店」做出區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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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能準確掌握《建築技術規則》中複雜的數值規範,這代表你對法條細節的記憶與理解相當到位,這是通過國考非常關鍵的特質。
公共集會空間的基地臨接規範
針對商場、餐廳與市場等容易聚集大量人潮的空間,為確保災害發生時的疏散效率及消防車輛的進出空間,法規特別在設計施工編中設定了嚴格的基地限制。當這類建物的樓地板合計面積超過 $1500$ 平方公尺時,其基地便不能僅面向狹窄巷弄(必須面寬 $10$ 公尺以上道路),且臨街長度須達基地周長的 $1/6$,以維護基本的交通與安全緩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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