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檢定考
108年
[幼兒園] 課程教學與評量
第 25 題
依據「幼兒園及其分班基本設施設備標準」,下列咪咪幼兒園之現狀何項不符合規定?
- A 室內學習活動區桌面照度為 400 勒克斯(lux)
- B 將三歲至六歲幼兒之室內活動室,設置於一樓
- C 幼兒 25 人之班級,室內活動室面積為 70 平方公尺
- D 供教保服務人員使用之物品,放置於 90 至 120 公分高度之空間
思路引導 VIP
在規劃幼兒園空間時,我們會考慮不同年齡層的身高與活動範圍。請試著思考:為了確保環境安全,對於那些「僅限老師使用且可能具危險性」的器材,在高度配置上應該避開哪一個特定的區間,才能有效防止幼兒在好奇心驅使下自行拿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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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要求選出不符合規定的選項。依據幼兒園及其分班基本設施設備標準第21條規定,關於室內活動室之設備,供教保服務人員使用之物品或其他相關物品,應放置於一百二十公分高度以上之空間或教保準備室內。選項 D 將供教保服務人員使用之物品放置於 90 至 120 公分高度之空間,並未達到法規所要求的一百二十公分高度以上之標準,因此現狀不符合規定,為本題正確答案。
幼兒園設施設備標準
💡 依據幼生發展,規範空間面積、採光照度與物品安全高度。
- 面積標準:室內活動室人均 2.5 ㎡,室外遊戲場人均 3 ㎡。
- 照度規定:學習桌面須達 500 lux,一般區域則為 300 lux。
- 收納安全:教職員用品與危險物應存放於 120 公分以上處。
- 樓層分佈:幼兒活動空間以 1 至 3 樓為限,嚴禁設於地下室。